本篇目录:
- 1、党代会的流程是什么?
- 2、三上三下的党代表选举程序
- 3、党内选举的程序
- 4、县党代表是怎么选出来
- 5、党代表怎么选
- 6、党代表选举流程
党代会的流程是什么?
1、法律分析:(1) 建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筹备工作计划。(2) 召开党委全体会议,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决定。(3) 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报上级党委审批。
2、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一般程序是: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
3、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依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以往换届选举工作实践,地方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可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和三十一项程序进行。
4、向上级报告党代会选举结果党代表大会结束后,组织部起草党委文件,十五日内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三上三下的党代表选举程序
1、“三上三下”:即第一步,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广泛推荐提名,提出推荐人选初步名单报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发到党支部(总支)征求意见。
2、代表产生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是民主选举,就是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
3、法律分析:首先按照行业、领域、群体划分。其次选举和选拔相结合,及“三下”和“三上”。接着在候选人预备人产生后要进行公示。最后选党代表要全党参与。
4、酝酿讨论召开党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并表决通过。 (三)向上级党组织呈第一次请示报告,即全委会之后,起草并上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四)接到上级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批复后,即下发关于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党内选举的程序
组织筹备: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需要,提出补选支部委员的提案,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
法律分析:党代表的选举流程是(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成立党支部要经过如下程序:拟成立支部人员与上级党委沟通,同意则写报告成立新支部。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成立支部,主持召开选举(或直接任命)支部委员。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行文即可。
法律主观:党支部委员是差额选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方式。党支部委员补选需要差额选举,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补选一名委员,至少须两名候选人。
县党代表是怎么选出来
1、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2、(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代表大会召开前,由同一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出缺数量较多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补选。
4、法律分析:党代表的选举流程是(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5、代表选举。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工委扩大会议),差额选举出席十七大的 代表。选举结果按规定时间报中央。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6、法律分析: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下一级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而党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办法是由召集党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按照党内通常的做法,部分代表可以不经选举产生。
党代表怎么选
法律分析:党代表的选举流程是(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法律分析: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要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组织考察。按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实行考察预告。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党代表选举流程
法律分析:党代表的选举流程是(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按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具体步骤如下:举手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检查票箱,核实人数,领取、清点、分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填写选票,宣布投票顺序和进行投票。宣布清点投票和选举是否有效。
第二步,基层党委将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分别上报县市区委、自治区厅局级单位及地州市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等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征求基层党委意见。
(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选举党的委员会(即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党代表推荐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