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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拨科级干部流程
1、到公务员副科级了,身份变为公务员。副科满两年还可以提拔为正科。第二种:县级机关的事业单位 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担任本单位的中层干部(股长或副股长)。
2、初步建议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3、动议。组织部长先提出干部人事调整(包括提拔)的初步方案向市委书记汇报。
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选拨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5、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6、如有下属单位,如执法总队(队长县处级),下设几个大队(队长科级),其副大队长才是副科级领导职务。一般需公务员三年以上,现为科员或副主任科员,经过内部竞争上岗,提拔。
如何做好基层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由学校党委办公室牵头,根据工作需要,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并根据日常了解情况,进行综合动议分析研判,提出启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2、书记办公会动议(提出拟选岗位)。提交党委会研究(是否同意拟选岗位)。制定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会议推荐(召开干部大会,吸收各方面代表参加。
3、统计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推荐情况,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等。干部选拔任用七个步骤为选人与动议、沟通与核实情况、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会议表决、公示监督、试用任职。
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什么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个别推荐(单独听取部分干部、职工代表推荐人选)。统计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推荐情况,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等。
2、法律分析:《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
3、是强化程序运用,制定《运用三项机制选拔任用干部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对部门特色工作、临时重点工作的全覆盖纳入,确保考核奖评工作与干部工作无缝衔接,使三项机制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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